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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度单位及个人申报“综合奖励”和“特别奖励”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关于综合奖励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科技大学特别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相关精神,现对2018年度各二级单位及个人在校外获得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的规范性评奖的获奖情况进行摸底。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凭相关材料申报:
   
一、综合奖励:
    1、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学名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的;
    2、获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学名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的;
    二、特别奖励: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评奖且不包含在《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奖项内的奖励。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两类。
    1、集体奖:学校各二级单位获得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或由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颁发工作所在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奖项。
    2、个人奖:个人获得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或由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颁发工作所在系统内的“先进个人”奖项。
    3、特别奖励的认定:由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其证书落款盖印必须是“XXX人民政府”、“XXX省(市)人民政府”,予以认定;厅级单位授予的表彰奖励,证书落款盖印如:“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等等,而不能是厅级单位下属的某个部门,如:“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XX办公室”等等。非党政群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含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行业组织、竞赛组委会、基金会等)授予的表彰奖励,不予认定。
    三、奖励时间
    获得奖励的当年度。各种奖励以文件、奖牌、奖状为依据,文件到达时间如在奖励结束之后,则可顺延一年发放奖金,但一次奖励只能发放一次奖金。
    四、以上奖励均应为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原件。经单位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将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及《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申报综合奖励人员情况汇总表》、《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申报单位特别奖励情况汇总表》、《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申报个人特别奖励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档统一报送人事处综合科,(电子文档通过QQ发送或发至4100043@hnust.edu.cn邮箱。截止时间:201914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皮波  58290013
    地点:立德楼424
                                                 人事处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