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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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湘学位办[2009]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学位办[2009]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1.所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下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还必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

  2.考试时间

200966上午9:00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200966下午2:305: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3.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心理学、临床医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和法语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二、报名工作

  1.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6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已通过我校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2.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部分:

网上报名:

时间:2009318日—25;

考生首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登录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所登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牢记本人网上报名编号。同时,考生通过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并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现场报名:

1时间:2009327328

    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北校区);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和网报编号到我校二办公楼三楼研究生招生办报名,待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网报编号调出考生基本信息并与考生本人核对后,进行当场拍照;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5)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只能到我校报名,我校不接受在其它单位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

  4.报名费:

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

其它具体事项,可向研究生处招生办查询。

联系电话:0732-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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