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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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关于中国-加拿大学者交换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留金美〔20157002号文)及《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拟启动我校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加拿大相关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期限:4-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选派范围及条件
1.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全校在职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
2.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
4.外语水平:须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提交期限
1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325-3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2.材料提交期限:请于201533016:00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八份),送交对外联络处204#202#,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一份材料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另外提供2份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5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
六、派出时间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51231日前派出。
七、材料清单
1.被推荐人选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八份):
2.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
3.中、加专家推荐信各一封(英文);
4.语言水平证明;
5.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6.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如遇填报中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或至国际楼二楼对外联络处办公室204#面询,电话:58291454  58291452,电子邮件:faoffice@hnust.edu.cn
 
                                                   对外联络处
                                                2015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