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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学校拥有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理论化学与分子模拟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页岩气资源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等23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有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等9个省级社科类创新平台;有79个教学实验室(中心)。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29人、博士学位教师659人,有国家863计划主题评审专家1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有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3人

在跨越半个世纪的办学过程中,学校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校训弘扬和创新矿业工程与教师教育办学特色,60多年来,向社会输送了20余万名各类高层次人才。

学校现有矿业工程、机械工程、应用经济学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后,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条件

1.在国内外获得或者即将获得(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岁以下的优秀博士,均可申请到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校内与授予其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3.委托代培、定向培养的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4.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在站待遇

1.经费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合同制管理,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进行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等享受与本校同类专职科研人员相同的待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其教学工作量报酬按外聘教师计算,科研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享受本校教师同样的政策待遇。本校职工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其原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等发放渠道不变,其绩效工资按相应专职科研人员标准发放。②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国家、省市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或湖南科技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研究经费不足部分由合作导师资助解决。

2.住宿条件:学校为校外进站的博士后提供住房,并配备床、桌椅。住房实行有偿租住,收费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水、电费等收费标准按学校职工同等对待

3.职称评定: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参加我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其工作量按专职科研人员的要求核定。

4.配偶子女:属国家正式职工的博士后配偶随博士后流动时,如果学校有适合的岗位,可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的方式安排博士后配偶工作。博士后子女与学校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入托、入学。

    
   三、出站要求

博士后期满出站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按《湖南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四、申请程序

博士后招收工作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阅、进站面试、提交材料、政治审查、进站报到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凡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与拟申请流动站直接联系,也可与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联系,并向流动站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科技大学博士后申请表》(从人事处网页--“博士后站”下载)及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专家评阅:流动站设站单位将申请材料送相关学科专家、教研室主任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审阅,明确初步招收意见;

3.进站面试:流动站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由所在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域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4.提交材料申请者面试通过后,由流动站博士后管理人员通知拟招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申请注册并下载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流动站博士后管理人员对申请者的进站材料予以审核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校博管办;

5.政治审查:学校对拟招博士后人员进行政审;

6.进站报到:校博管办对符合条件申请者的进站材料审核并报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进站博士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进站报到相关手续。

    
    五、提供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申报系统生成表格)。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申报系统生成表格),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统分统招毕业生需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中国博士后申报系统生成表格)。

4.两位同行专家(正高职称)的推荐信(中国博士后申报系统生成表格)。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8.体检表(流动站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且含有肝功能检测和心电图检测)。

9.申请者如果是在职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做脱产博士后的书面证明,并须注明出站后工作去向意见。如果是现役军人,应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证明。

10.如已婚应提交结婚证明、是否生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的复印件等材料。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源路2号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邮编: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