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17号)文件精神,经支部大会酝酿讨论,各学院党委考察推荐,相关部门会议评议,拟定以下4位同学为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易 扬(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1级自动化专业2班)
叶真男(化学化工学院2011级环境工程专业1班)
马明阳(人文学院2012级汉语言文学专业1班)
肖 婧(商学院2011级广告学专业2班)
欢迎广大师生对拟推荐对象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到组织部当面反映。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公示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
受理部门(地点/电话/电子邮箱):
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四楼/58290006/ dwzzb@hnust.edu.cn)
校纪委(综合楼四楼/58291312/jw@hnust.cn)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