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须知

 

    一、培养目标
“申请审核”制是指学校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试点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审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 招收专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2. 招收人数:全校不超过8人,各博士点不超过2人。
3. 招生导师:须是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导师。
三、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审核”制的学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3.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应届生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IELTS 6.0TOEFL80
4.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⑴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SSCI期刊、A&HCI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期刊或EI源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⑵近3年来以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二),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⑶获省级以上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⑷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6. 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其中一人为所申请导师)实名推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申请人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22—313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湖南科技大学《博士考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8080/zsgl/bswb/index.aspx,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2016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表》(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00/
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6314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
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6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审核表》(见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
5)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7)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奖励及项目等科研成果复印件。
9)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硕士生)。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五、综合能力审核
综合能力审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2.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3.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及综合素质。
(一)审核时间:2015319—20
(二)审核地点:各博士招生学院。
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安排将提前3天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予以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
六、录取
各招生单位根据综合能力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申请人的成绩及各项材料进行复审。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七、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10000/·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八、其他
    (一)选择“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同时也可选择是否继续参加公开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人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四)所有申请人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与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五)申请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申请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