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我校优秀学生2018年春季赴台湾屏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台湾屏东教育大学(现台湾屏东大学)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于2018年春季赴台湾屏东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我校20152016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类别:公费交换生和短期自费研修生两种。

三、学习时间:

公费交换生学习时间:2018222日——2018627日。

四、选拔专业及名额:

公费交换生2名,自费生交换生4名,专业不限。凡有意赴台学习的2015级、2016级在籍在读本科生均可报名。申请人请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选择台湾屏东大学的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    

五、选拔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家庭经济状况良好。      

六、选拔方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台方大学录取。自即日起,凡欲申请赴台交流学习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1019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学生在校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屏东大学录取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派出前须与学校签订《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须知》。

七、申请材料内容:

1.学院同意推荐材料(学生自拟交流申请书,由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2.在校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

3.申请赴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以及有助审查之附件材料(如获奖证书)

4.申请赴台交流及研修学生基本信息表

八、根据相关协议,学校派出赴屏东大学交流学习的公费学生,在台学习期间,免学费及杂费(但须缴纳湖南科技大学学杂费和住宿费),书籍费、入台申请证照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往返交通费自理;自费研修生的全部费用自理。具体费用标准可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学习结束回校后学校对交流学生在台交流学习的课程办理学分互认确认手续。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选拔工作。不明事宜,请与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咨询,地址:北校区国际教育楼(美术楼对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5829099358291454,联系人:老师、老师。

台湾屏东大学网址:http://www.nptu.edu.tw

 
    附件:1. 屏東大學大陸地區研修學生研修申請表    

  2. 臺灣屏東大學2018年【春季班】大陸地區交流暨研修學生申請須知

  3. 臺灣屏東大學2018春季班系所簡介

  4. 申请赴台交流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