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文件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个人项目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为65岁以下,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重点引进教科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或45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担任相当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6.团队类项目原则上可以有1名博士后成员。
三、申报材料:
(一)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护照扫描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六)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所有申请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受理单位及时间: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9月28日16:00前报送至对外联络处(国际教育楼2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291206胡老师,58291454王老师。
对外联络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