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
为做好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资源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大代表资源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每个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在推荐时综合考虑性别、党派结构等。
二、各级人大代表资源推荐条件。人大代表人选要具备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标准:
1. 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道德品行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3. 履职能力好。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履职意愿强,能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4. 表率作用好。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
5. 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善于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同。
三、其他要求:
1.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各级人大代表资源人选,在此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我校各级人大代表资源推荐人选。
2. 请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务必于9月2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签名盖章的《XX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关于各级人大代表资源推荐人选的报告》报党委组织部(综合楼404室)进行汇总。
附件:XX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关于各级人大代表资源推荐人选的报告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