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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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7年国家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500人。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全校在职教师。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均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

4.外语水平需达到《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具体申报条件请申请人员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7年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提交期限:

1.2017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5-1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2.材料提交期限:请于201711216:00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对外联络处204#202#,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一份材料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另外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为空白,同时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5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例如:20171230日以前);(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3.外语教师需申请外语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时间待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

4.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经我校重点推荐方可申请,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如遇填报中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或至国际楼二楼对外联络处办公室202#面询,电话:58291454  58291452,电子邮件:faoffice@hnust.edu.cn

 

                                                         对外联络处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