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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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结合本校今年实际情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齐全。

3、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原则,负责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办法制定及特殊问题处理,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和学院组织。

2、相关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和实施本院复试工作细则,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由至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每一小组应配备一名记录员。

    各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分规则和标准。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对外保密;复试过程必须操作规范,同时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程序

1、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07年研究生复试国家分数线(一类地区)

2)预录计划与参加复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复试人选。

3)部分上线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调剂。

2、复试内容和要求:

1)英语听力考试:满分计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2)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包括口试、笔试、操作等,满分计100分,由各学院组织。具体内容涉及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为了认真做好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原则上各学科专业都要组织严格的笔试。

    除此之外,同等学历考生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一律实行闭卷考试。

2、复试程序和时间

12007413日,考生携带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处报到,交复试费80元,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在院(系)参加复试。

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各科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英语听力:2007414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2007414日下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二科:2007415日上午,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命题,按合格与不合格计成绩,该成绩不参加排队,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1、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总成绩对考生排队。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英语听力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总成绩=初试总分*0.12+复试专业成绩*0.28+复试英语听力成绩*0.1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不予录取。

2、最后预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数,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工作日程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研究生报考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细则。

246之前,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指标数。

348之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各学院按要求出好试题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于410前将下述材料交研究生处:

1)各学院学位点复试小组名单(学位点负责人任组长,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并按要求填写好复试教师组成信息库,各学院秘书汇总后发至LJL@hnust.edu.cn

2)专业课的复试方式、复试地点。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名称。

4)联系人及电话。

5、复试完成当日,各学院将《复试情况登记表》,试题、答卷、成绩单交研究生招生办。

6、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后,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单。

复试与录取工作纪律

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提交学校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研招办

2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