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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的通知

校工发〔2008〕9号

 

 

关于组织开展“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根据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积极参加“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积极参加健身,与北京奥运同行。

    二、活动日期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动员教职工参加健身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使广大教职工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增强教职工健身意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为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2、举办迎奥运火炬传递接力赛。为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和奥运圣火在湘潭传递,营造支持奥运、宣传奥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运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积极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举办迎奥运火炬传递接力赛。

3、举办“主人翁杯”乒乓球赛。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营造“参加体育锻炼,享受快乐人生”的良好氛围,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举办“主人翁杯”乒乓球赛。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和谐校园建设,要求各分工会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和气排球赛等,努力增强教职工体质,以实际行动支持北京奥运会。

    四、具体要求

1、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各分工会要以“积极参加健身,与北京奥运同行”为主题,把关爱教职工健康、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和教职工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认真组织实施,注重活动实效。各分工会要加强活动月的领导,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活动月方案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健身月活动。根据不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做到活动贴近教职工、服务教职工、教职工受益,充分发挥教职工活动室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参加健身活动的积极性。

4、加强宣传,增强教职工健身意识。大力宣传推广人文奥运理念,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教职工科学健身、经常健身,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健身意识。

    五、优秀组织奖评比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得力,活动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切实可行。

2、积极组织开展迎奥运健身月活动,参与健身活动月的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80%以上。

3、组队参加学校迎奥运火炬接力赛、“学科杯”篮球赛、“和谐杯”羽毛赛和“主人翁杯”乒乓球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总结表彰

1、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分工会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活动通知、资料、总结、照片、录相带<光盘>及总结申报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liuan”liuan@hunbys.com

2、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8名,凡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发给奖金2000元。

3、本次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分工会、和谐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