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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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实行定点直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同一品目的年度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零星采购,采购人可以定点直购。”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办公用品集中采购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取定点直购方式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

学校各二级单位为采购单位,每个采购单位须设立采购经办岗和采购审核岗,经办岗为采购经办人,审核岗为采购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其中,各学院分配采购经办岗和采购审核岗各两个。采购经办岗一般为党政办主任和科研秘书,审核岗一般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其他二级单位分配采购经办岗和采购审核岗各一个。采购经办岗一般为办公室主任,审核岗一般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各单位填报《湖南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用户账号申请表》(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1日前交采购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科(立德楼205)虢利钢老师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40888091@qq.com。联系电话:13786289391。

二、定点直购品目范围

办公用品包含文具事务用品、办公耗材、日杂百货、财务用品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笔类、本册/便签、办公文具、文件收纳、计算器、画具画材、财会用品、文房四宝、硒鼓/墨粉、墨盒、色带、纸类、刻录光盘、扫把、拖把、撮箕、垃圾桶、瓶装水等。

三、定点直购供应商

定点直购供应商的选定是根据学校需要通过市场调研采取谈判的方式选取三家办公用品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入驻电子卖场、具备办公消耗用品供应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商品价格之间的差异享有学校同等的认可权。定点期限为一年。

四、定点直购商商品价格的确定

常用办公用品采取固定单价的方式优惠,以合同价为准。其他商品采取整体折扣方式优惠,价格为该直购供应商电子卖场的网上销售价×折扣率。

在满足需求情况下,原则上选择价格低的。在提供同等服务的情况下,若折扣后的价格仍高于同类商品电子卖场的网上销售价,不建议在此定点直购供应商处采购,可另选其他定点直购供应商采购。

五、采购流程

各采购单位由使用人提交采购申请,审核岗审核同意后,由采购经办岗登录电子卖场系统进行定点直购,供应商接单后及时配送。

六、结算

按电子卖场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取按时结算或按金额结算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处不再结算其他供应商办公用品票据。特殊情况下需要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办公用品的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办公用品非集中采购审批表》(附表二),经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财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报账手续。

七、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经费项目(科研项目经费暂缓纳入本方案)。

八、实施时间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用户账号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办公用品非集中采购审批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