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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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试讲

(一)测试对象

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拟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或辅导员。

(二)提交材料

1. 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申请人填写本人信息部分。

2. 2021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单位汇总填报。

各单位于4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jsfz@hnust.edu.cn

(三)测评时间初步定于4月17日,如有变动另QQ群内通知。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范围

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 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5.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6.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及安排

1.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4月15日—4月26日。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4)申请人须按照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6)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时,请注意以下方面的填报:工作单位为“湖南科技大学”;现从事职业为“在职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为“无”或据实填报(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本人简历栏中读书期间职务统一填写“学生”。

2.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者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聘任合同书等证明复印件(非事业编制人员)。

(6)学校所在地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4)。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含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8)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

(9)委托书:授权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代为办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以上材料,(1)-(5)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填写《202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5),4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1)-(5)复印件、(6)-(9)原件以及《花名册》交教师发展中心,《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jsfz@hnust.edu.cn

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0731-58290566




      教 师 发 展 中 心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 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2. 2021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

3.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4.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5. 202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6. 网报系统申报手册(申请人使用)

7.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