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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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期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有关隐患,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和实验室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暑期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假期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假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二、隐患排查

各单位在暑假前务必对所管辖的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XX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1)。并对2023年学校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各单位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确保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使用备案

各单位要强化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暑期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须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暑假期间XX单位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各单位备案,各单位在放假前将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四、工作要求

1. 做好暑期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各单位在2023年7月2日前将本单位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通过学校官网中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网络报修平台”申请维修,以便暑期及时安排维修。暑期临时急需维修的设备,可通过电话联系设备维护科报修,下学期开学后补办报修审批手续。

2. 做好假期关闭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暑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关闭前应对室内水路、线路设施及用水用电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放假后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交给家属、学生和非本室人员保管和使用。

3.做好暑期需继续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落实实验室使用和管理制度,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指导老师要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科研活动。

(2)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做好台账,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3)假期原则上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要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4)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特种设备、辐射装置等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摆放应科学分类,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实验室内应尽量减少气体钢瓶存量,气体钢瓶须固定并存放于安全位置,不使用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确保及时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及时处置闲置及报废气瓶。特种设备要定期检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设备。射线装置应全面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假期如需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个人防护及实验登记。

(5)加强实验室内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禁存放电动车和充电,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开展实验需要连续通电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并按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在7月3日前将本单位《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XX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暑假期间XX单位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立德楼2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guanke@hnust.edu.cn。


实验室安全技术科联系电话:0731-58291239,13875266206(欧老师)

设备维护科联系电话:0731-58290447,15807325311(何老师)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