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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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确保假期校园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科大政发〔2020〕162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综治办发[2021]01 号)要求,现就做好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提高认识,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假期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水、电设施和实验室门窗、仪器设备完好,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

1.水电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插线板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接乱插现象。

2.仪器设备安全。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对实验室现有的行车、压力容器、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逐台进行排查、登记,明确设备管理人。检查特种设备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和定期检测维修情况。

4.危化品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等实验设施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对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室专柜存放,实行铁门铁锁、双人双锁;是否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有无安全隐患。

5.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放置是否妥当。

6.电器使用安全。检查实验室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

7.实验室环境卫生。重点检查实验室地面、实验台、仪器设备、试剂瓶、药品柜、窗台等有无明显灰尘,实验室是否整洁;实验室仪器药品的保管、使用、记录、摆放情况,做完实验试剂是否及时清理等。

(四)加强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内部安全管理

由于科研等工作需要,对于寒假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无人值守运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管控,以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做饭、养宠物等。

(五)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放假后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交给家属、学生和非本室人员保管和使用。

(六)做好假期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备案,定期检查,按照已建立的应急处置机制,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一)切实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重点做好新学期实验室教学、多媒体教学、语音教学和假期工作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二)各单位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通过校园网中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网络报修平台”申请维修,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寒假期间临时急需维修的设备,可通过电话报修,由我处先行安排维修,下学期开学后补办报修审批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58291239,13875266206(欧老师)

资产维护科联系电话:0731-58290447,15807325311(何老师)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