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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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学校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权, 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拥有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矿业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机械工程、矿业工程、软件工程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等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每年招收研究生1000多人,目前在校研究生3000多人。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公开招考、推荐免试二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我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3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定期派遣师生赴国(境)外学习深造。为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鼓励研究生到海外开展联合培养,为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提供更多方便,设立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学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起以科学研究与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招生培养机制。实行学校主导、学院主管、学科主体、导师主责的培养管理模式,规范培养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长效机制,培养质量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