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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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教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和《湖南科技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职改纪〔2020〕1号,附件2)的相关规定,遵照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附件3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附件4)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教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1. 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10月10-18日期间,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评审。

2. 将本单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名单于10月30日前交校职改办。如需调整的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相关规定调整。

二、认真开展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审查

(一)教学院初审

(1)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第14项“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评审表》第15项“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3)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核对原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管理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等。

(二)职能部门审核

1. 人事处审核“基本条件”材料。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 “基本情况”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交人事处审核。

2. 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审核“教学业绩”材料。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的教学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交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

3. 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科研业绩”材料。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的科研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交科技处、社科处审核。

4. 学工处审核“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教育业绩”材料。

三、切实做好申报人员评议推荐

(一)各教学院将申报人员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第14项栏内标注。

(二)各教学院推委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会议,推荐委员会实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具体程序如下:

1.审阅核查推荐材料

(1)参评资格审查。推委会按《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附件中的参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学术资格审核。推委会参照《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附件1)文件,填报《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附件5),给出评议结论,由推委会成员签字确认。

2综合评价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评价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地综合评价参评者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3. 确定推荐对象申报资格和推荐名单

(1)推委会根据参评人员综合评议结果,确认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2)推委会按参评人员所在系部对应的一级学科排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1)和《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2);

(3)公示推荐结果:推荐通过人员名单应当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报送评审材料及交纳评审费用

(一)各教学院在11月4日前将职称评审费用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根据《关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附件9),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为600元/人。

(二)各教学院在11月5日至11月10日前将职称推荐评审的相关材料交校职改办。报送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1)和《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2),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 被推荐人员《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科研业绩公示表》、《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教学业绩公示表》纸质档的审核原件,及按审核结果修改后的电子档;

3. 被推荐人员的《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附件5);

4.《推荐评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业绩汇总表》(附件7.1)和《推荐评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业绩汇总表》(附件7.2)(A3纸打印,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档);

5. 被推荐人员的职称材料。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各单位要求按照学校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的相关工作。保证申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更换事宜。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见《2020年度职称评审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间》(附件10)。

(三)报送材料地点:立德楼423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0213,电子信箱:szk@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1015日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

      2. 《湖南科技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职改纪〔2020〕1号)

      3.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

      4.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

      5. 《湖南科技大学高级职称推荐评议表》

      6.1《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高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

      6.2《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中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

      7.1《推荐评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业绩汇总表》

      7.2《推荐评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业绩汇总表》

      8.《资格审查职能部门审查内容及责任科室一览表》

      9.《关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10.《2020年度职称评审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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