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于4月2日—4日放假,共三天。其中,4月2日(星期天)照常公休,4月3日(星期一)与4月1日(星期六)对调,4月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假日。清明节放假期间停课。
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3月31日下午5: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党办校办综合科。
湖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