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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准确的反映学校自1949年办学以来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发展历程,传承优良文化传统,学校决定,广泛征集校史资料,筹建新的校史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1949年湘北建设学院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证、毕业照片、纪念册、徽标、印章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八)知名校友的自传、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

(九)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十)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一)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档案馆可代为复制、翻拍进行展示。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或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稿方式寄给档案馆。

三、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20154- 20165月。

(二)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捐赠史料。

四、征集说明

(一)请校属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组织,办公室主任和兼职档案员收集好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实物,移交档案馆。

(二)热情接受个人捐赠。欢迎上门捐赠校史资料及实物。若因寄送不便,可电话联系,档案馆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三)欢迎提供重要线索。征集史料期间,恳请广大师生及各界校友主动与档案馆联系,或提供重要征集线索,或就史料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档案馆

联系人:张 勤

联系电话:0731-58291428

电子邮箱:121436706@qq.com

   

 

 

 

                   

                                    2015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