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 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教职工(含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任教师、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服务人员等)。注重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处级及以上干部不超过20%。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积极贡献力量。
(二)具有较高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善于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
(三)切实贯彻学校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熟悉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明显,效果显著。
(四)2023-2025年度均全职在工作岗位上,无教学或管理事故。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此次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依照本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讨论酝酿,提出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二)学校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推荐材料,
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三)被推荐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撰写“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 字),要求内容真实、客观、重点突出,并提供主要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主要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于6月1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立德楼120室),电子档发至邮箱xgcszk@hnust.edu.cn。联系电话:0731-58290986。
(四)材料统一使用A4纸,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_GBK,正文三号仿宋_GB2312,行距28磅。
四、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授予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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