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hnustzzb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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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直属党委(总支)于9月17日(星期五)之前将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公开承诺书,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各1份,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公开承诺书各1份,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二、请各直属党委(总支)于9月17日(星期五)之前将本单位党员公开承诺资助学生的人员名单,报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以便学校统一组织资助贫困学生。
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