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做好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潭创建办通〔2017〕25号)要求,按照湘潭市创文联合督查组的模拟测评反馈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校创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文指标,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迎检时间
全市集中迎检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25日,9月10前所有迎检工作准备到位。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把握时间节点,对照标准整改,全面落实创建任务,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衔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齐动员,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任务具体化,并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由校办牵头,成立创文工作督查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监察处配合,对全校各单位创文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学校将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对任务未完成及工作不达标、影响湘潭市创文检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湖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