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市直机关单位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校办
发布日期: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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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市直机关单位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从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省、市直机关单位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如下: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需要到省市直机关单位办事的师生,注意作息时间变化。学校作息时间不变。
校办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