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学院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做好2013年度教学院的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考核办法(修订稿)》(科大政发[2010]64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科大政发[2013]1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度教学院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19个)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
二、优秀指标
19个教学院中评出5个优秀单位。
三、考核程序
1、管理过程考核。在本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管理过程考评指标体系,依据平时管理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管理过程考核内容的分值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10%)、本科教学(35%)、科学研究(1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18%)、学生工作(15%)、行政管理(10%),相关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交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占总评分的60%。
2、会议测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机关管理单位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通过集中开会、听取各教学院领导汇报的方式进行评议和评分。占总评分的20%。
3、校领导测评。占总评分的20%。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管理过程考核。时间由各职能部门确定。
2、会议测评时间:2013年元月8日下午14:00。各教学院派人于8号上午将PPT拷贝到人事处并进行抽签,各学院根据抽签顺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地点:第三教学楼101会议室。
人事处
2013年12月31日